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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6 14:19:17  浏览:904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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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实施细则

一、推广产品范围及要求
(一)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不包括冷藏箱和嵌入式、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用途的电冰箱。
(二)推广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依据国家标准GB12021.2《家用电冰箱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能效指标达到以下要求:
产品类型 能效指标
冷冻箱、冷藏/冷冻箱
(BD、BC/BD) 能效指数≤50%
冷藏冷冻箱、
无霜冷藏冷冻箱
(BCD、BCDW) 总有效容积≤300 L 能效指数≤32%
总有效容积>300 L 能效指数≤40%
2. 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3. 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或节能产品认证;
4. 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和使用;
5. 在近三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国家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该品牌的电冰箱无不合格。
二、推广企业条件
(一) 申请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年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数量不少于10万台;
3. 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
4. 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
5.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
(二)纳入推广企业销售网络的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
3. 具有及时向消费者兑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4. 能够有效收集、管理推广产品销售信息。
三、推广期限
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四、推广补贴标准
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

产品类型 补贴标准
(元/台)
冷冻箱、冷藏/冷冻箱
(BD、BC/BD) 总有效容积≤120 L 70
120 L<总有效容积≤300 L 130
总有效容积>300 L 180
冷藏冷冻箱、
无霜冷藏冷冻箱
(BCD、BCDW) 总有效容积≤240L 260
240 L<总有效容积≤300 L 330
总有效容积>300 L 400
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贴。
五、推广资格申请
申请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的生产企业,将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1)及下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或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含能效检测报告);
(三)推广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
(四)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
(六)其他相关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目录,并根据推广企业销售网点变化、产品规格型号调整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规格型号不得申请。
六、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一)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
(二)推广企业将销售、安装及用户信息及时录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推广情况及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具体格式见附2)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第三方机构对推广情况进行审核。
(四)财政部根据推广企业月度推广情况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预拨补贴资金。
(五)年度终了后30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六)财政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专项核查情况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七、标识的加施
(一)推广企业按照要求在推广产品的本体和包装上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二)推广目录公告之前生产的产品,应于目录公告后1个月内在本体或外包装上加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附: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申请报告格式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情况及补贴资金月度报告格式


















附1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申请报告格式
一、推广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1)
二、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附表2)
三、推广网络基本情况表(附表3)
四、相关证明材料
并承诺如下:
1. 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 同意提供与本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与申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表1

推广企业基本情况表

推广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商标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
所有制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
上级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万元)
企业总人数 其中:研发人员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制造单位名称
(包括贴牌厂家)


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
最近三年电冰箱销售量(万台)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最近三年1级能效电冰箱销售量(万台)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附表2
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
推广产品技术参数汇总表
类型 序号 型号 气候类型 额定电压
(V) 额定频率(Hz) 额定功率(kW) 额定耗电量
(kW•h/24h) 总有效容积
(L) 冷藏室容积
(L) 冷冻室容积
(L) 其他类型间室容积
(L) 额定能效指数
(%) 能效标识备案号 第三方检测报告号
或节能认证证书号(含能效检测报告) 计划推广价格(元/台)
冷冻箱(BD) 1
2
3
冷藏/冷冻箱(BC/BD) 4
5
6
冷藏冷冻箱(BCD) 7
8
9
无霜冷藏冷冻箱(BCDW) 10
11
12
13

推广产品基本情况表(续)

推广产品详细信息
(按产品规格型号填写)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生产企业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
2 电源类型 □单相 □三相
气候类型 □SN □N □ST □T
防触电保护类型
额定电压(V)
额定频率(Hz)
额定电流(A)
3 输入总功率(W)
灯额定输入功率(W)
冷藏室有效容积(L)
冷冻室有效容积(L)
其他间室有效容积(L) □ 冰温室 容积: L
□ 冷却室 容积: L
□ 1星级室 容积: L
□ 2星级室 容积: L
□ 3星级室 容积: L
□ 特殊间室 容积: L
总有效容积(L)
额定耗电量(kW•h/24h)
额定能效指数(%)
能效等级
4 冷 藏 室 □直冷 □风冷
冷 冻 室 □直冷 □风冷
冰温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冷却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1星级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2星级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3星级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特殊间室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
设计温度(℃) 特性温度(℃)
是否含有15L及以上容积、具有冰温区功能的变温室 □是 □否
是否容积大于400L并带有穿透式自动制冰功能 □是 □否
冷凝器形式 □外挂式 □平背式 □底冷式 其他
温控器形式 □机械 □电子
冰箱门数 □单门 □双门 □多门,门数
温控器安装位置 □冷藏室 □冷冻室
照明灯安装位置 □冷藏室 □冷冻室
隔热层厚度(mm)
冷藏室侧壁厚(mm)
冷冻室侧壁厚(mm)
制冷剂名称
制冷剂装入量(g)
发泡材料
冷冻能力(kg/24h)
照明灯最大功率(W)
外形尺寸(长*宽*高)(mm*mm*mm)
重量(kg)
5 产品其他性能特征 具体说明
文字或数字或字母
6 产品照片 附照片(JPG格式、200K以内)







附表3
推广网络基本情况表

序号 销售机构名称 销售机构详细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资产规模 注册资金 邮编 负责人 固定电话/手机 E-MAIL地址
一级销售及网点
1
2
…….
二级销售及网点
1
2
…….
三级销售及网点
1
2
…….
注:上述销售及网点包括经销商、代理商、专营店、连锁店等。
附2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情况及补贴资金月度报告格式
一、 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附表1)
二、 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明细表(附表2)
并承诺如下:
1. 将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3. 生产企业同意提供与本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
与推广信息及财政补贴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表1:
年 月高效节能电冰箱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本次申请预拨(万元)   本月推广数量(台)  
以前累计预拨(万元)   累计推广数量(台)  
类型 能效指数 规格 月初库存(台) 本月生产量(台) 本月出货量(台) 月末库存(台) 本月推广数量(台) 补贴标准(元) 申请补贴金额(万元)
冷冻箱 能效指数≤50% 总有效容积≤120 L            
120 L<总有效容积≤300 L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冷藏/冷冻箱 总有效容积≤120 L
120 L<总有效容积≤300 L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冷藏冷冻箱 能效指数≤32% 总有效容积≤240L            
240 L<总有效容积≤300 L            
能效指数≤40%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无霜冷藏冷冻箱 能效指数≤32% 总有效容积≤240L            
240 L<总有效容积≤300 L            
能效指数≤40%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合计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附表2:
年 月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推广及财政补贴资金明细表
类别 规格 补贴标准
(元/台) 品牌 规格型号 总有效容积(L) 月初库存(台) 月末库存(台) 本月推广数量(台) 申请补贴金额
(万元)
冷冻箱
总有效容积≤120 L                

小计        
120 L<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冷藏/冷冻箱
总有效容积≤120 L                

小计        
120 L<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冷藏冷冻箱
总有效容积≤240L  

小计
240 L<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无霜冷藏冷冻箱
总有效容积≤240L  

小计
240 L<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总有效容积>300 L  

小计
总计         
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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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及附件修订本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及附件修订本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

  为加强对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TCC5)的管理,我部于2006年9月印发了《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际[2006]8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至今已实施一年多。在此期间,世界银行在采购、支付及项目管理等方面都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新问题,因在《暂行办法》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以致在处理过程中无据可依。

  针对上述情况的出现,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我们结合世界银行有关政策变化以及项目执行管理的实际需求,对《暂行办法》做了补充规定,并对《暂行办法》附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司技术援助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53167,010-68553168。



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条 子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应加强结果导向意识与管理,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对子项目目标的实现负责。为此,
规定如下事项:
(一) 子项目的申请单位上报子项目概念书和建议书时,应当根据所申请子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明确、具体、可监测的子项目目标,提出对子项目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的思路、方法和信息来源。财政部和世界银行将把此项内
容作为是否批准该子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 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始终把实现子项目目标作为中心任务。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对照项目建议书,每半年一次对子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查,并在半年度进度报告中记录检查结果。
(三) 子项目执行结束后,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在所提交的完工报告中按项目建议书的设计,对子项目所取得的结果和子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四) 子项目完工后一年内,财政部应当会同世界银行对子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并按“优秀”、“满意”、“不满意”和“失败”四档给予评定。对子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被评定为“优秀”的,财政部应给予表扬;被评定为“不满意”的,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书面向财政部说明原因;被评定为“失败”的,财政部应根据情况作出通报批评等处罚决定。

第二条 子项目执行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应认真研究相关信息,细致规划项目实施安排,增强项目设计的预见性和现实性。为此,规定如下事项:
(一) 子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其项目目标和核心产出、活动不能随意改变。
(二) 如根据客观需要,确需对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中有关项目产出、活动、预算、实施安排、项目执行期等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子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在半年度进度报告及实施计划中提出并说明理由,经财政部征得世界银行的不反对意见后批准,方可执行,但出国和货物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增加。
(三) 子项目执行期延长的申请应在原定执行期截止到前六个月提出。项目实施不力、进度迟缓的子项目不得延长执行期。

第三条 子项目单位须在每年2月和8月向财政部国际司和世界银行报送半年度进度报告和工作计划。其中每年2月上报的工作计划应包括该年全年的由项目贷/赠款资金支付的出国考察培训计划。



(财政部印章)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内容提要】:

   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该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本人在为时不多的基层派出所实际工作中,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度设置、实际运用和实施过程中还略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本人根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与理解,结合基层派出所工作实际, 谈几点自己粗浅的认识和想法:其中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内容过于简洁、不够全面;该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理措施不够有效,因对其监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怀孕妇女的违法处理不够有效,因实行延期执行行政拘留等等。


【关键词】:

   社会服务
   监护责任
   延期执行



目 录

 一、浅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理论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1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2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几种适用情形………………………………………………2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我见

 (一)、内容过于简洁、不够全面……………………………………………………3
 (二)、对罚款处罚较轻造成不能起到有力警示教育部分人的效果………………3
 (三)、对逾期不缴纳和拒绝交纳罚款的违法行为执行难度大的问题……………3
 (四)、未成年人违法处理不够有效…………………………………………………3
 (五)、对七十岁以上及怀孕妇女的违法处理不够有效的情况……………………4

 三、关于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几点思考

 (一)、鉴于对罚款处罚较轻造成不能起到有力警示教育部分人效果的建议 ……4
 (二)、关于对逾期不缴纳和拒绝交纳罚款的违法行为执行难度大的解决方法…4
 (三)、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理不够有效的对策 ……………………………………5
 (四)、针对怀孕妇女的违法处理不够有效的思考 …………………………………5


浅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之我见

  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开始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及附则共计6章119条。

一、浅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理论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1]。该法自实施以来,在处罚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目前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主要法律武器。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权力也来自人民的授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点,也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也是人民授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根本原因,其中公共安全,指的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制定该法,就是要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总的来讲,“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目的的根本[2]。在该法中,涉及到公安机关的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之间的关系,首先考虑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次,规定“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
-1-
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保障公共安
全,保障全体人民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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