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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9:59:48  浏览:917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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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2】86号



  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是了解掌握渔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主要渠道和有效手段。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自1985年开始,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渔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与样本户的共同努力下,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调查结果为各级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渔业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011年,国家统计局审批《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时,要求我局对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户进行及时轮换,以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的代表性。为此,我部决定开展新一轮全国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户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

  我部渔业局负责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水产学会承担。成立专家组,负责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进度安排

  (一)2012年8月底前,完成本省(区、市)渔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9月底前,完成本省(区、市)调查样本村和样本户的抽取工作,并将样本户信息录入“全国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系统”。同时,将渔民家庭收支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和调查样本村、样本户名单报我部备案。

  (二)2012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员聘任、调查员手册发放和调查员培训等前期工作。

  (三)2012年11月1日起,按照最新抽样调查方案,开展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选派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明确专岗专职实施。中国水产学会要切实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组织好省级培训工作,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完整收集样本资料框,做好样本户抽取工作。认真开展调查员培训工作,确保调查台账发放到户。

  (三)加强协调配合。中国水产学会要和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更多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四)争取财政支持。各单位要主动向财政部门汇报,反映渔业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努力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并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为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联系人:农业部渔业局计财处 王莎010-59192297

  中国水产学会信息处高宏泉010-59199612

  附件:1.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专家组人员名单

  2.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样本轮换方案

  3.各省(区、市)调查县及所分配的调查户数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7月30日




附件:
86.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208/t20120817_2860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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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规范利用北欧国家政府贷款采购国内设备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规范利用北欧国家政府贷款采购国内设备的通知
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各采购公司:
为规范利用北欧国家政府(包括北欧投资银行和北欧发展基金)贷款采购国内设备的程序,防止套汇或将贷款挪作他用,确保设备采购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和采购公司应按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采购清单与供货商进行谈判,如采购清单有重大调整,项目单位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并报财政部备案。
二、购买的国内设备必须包括在采购公司与国外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同中应明确对国内设备规格及技术配套性的责任。
三、购买国内设备的采购合同可由国外供货商与国内供货商直接签订,亦可由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共同与国内供货商签订。
四、如果国外政府贷款主管部门在审批合同时,对国内设备采购部分持异议,财政部将通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采购公司。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应对合同进行相应修订。
五、由国外供货商与国内供货商直接签订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其采购与支付程序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六、由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共同与国内供货商签订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其采购与支付方式如下:
(一)项目单位应按设备交货进度向国内转贷银行申请国内设备支付款,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文件:
1.与国外供货商签署的合同和与国内供货商签署的采购合同;
2.采购公司和项目单位共同签发的提款申请及相应的支付单据;
3.转贷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转贷银行有权拒绝办理提款手续。
(二)国内转贷银行、国外银行或国外供货商将用于购买国内设备的贷款支付给国内采购公司;采购公司办理结汇后将人民币直接支付给国内供货商。采购公司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结汇和汇款,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或直接将外汇支付给项目单位,不得从中扣减手续费。
七、国内转贷银行不再将用于购买国内设备的贷款直接支付给国内供货商和项目单位。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999年6月29日

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00]107号
━━━━━━━━━━━━━━━━━━━
 
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议案的实施办法》转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议案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决议》 (粤府
[2000]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议案的办
理方案报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
  从2000年到2009年,用10年时间,在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60个
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个,
省级自然保护区29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93个,使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
18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市县级自然保护
区120个),管护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3.52%以上,在全省形成一个以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自然保护区为网络、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
保护小区为通道的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
明显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建成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样板”,
作为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基地,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保护好自然资源。
  (二)基本要求
  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办公室、实验室、标本陈列室、宣教中心、护
林站、了望哨,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相关设施;修筑区内道路
交通网络,购置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树立界桩和宣传牌。将其建成能有效开展
生物多样性保护、科研监测、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等方面的工作,能反映我省自
然保护区管护的最高水平、在全国比较先进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全省物种
保护、科研、生态教育和生态旅游的重要基地。
  2.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办公室、实验室、宣教中心、护林站、了望哨,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并配备常用设备;树立界桩和宣传牌,购置必要
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将其建成能有效开展保护、科普教育和生态旅游等方面
的工作,具有地方特色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成为全省物种保护、科研、宣传教育
和生态旅游基地。
  3.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办公室、保护站点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配备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使其能有效开展管护工作,成为当地科普宣传和环
保教育基地。

  二、资金管理使用

  (一)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从2000年至2009年,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643万元,市、县财
政每年预算安排1698万元。这些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列入议案范围内的已建和
规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其中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办公楼、实验室、标本室、交通、
通信、界桩、标牌等建设;市县级资金主要用于室内设施、护林站、了望哨等的
建设。
  (二)资金安排标准
  1.省级资金
  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200万元,湛江红树
林保护区、始兴车八岭保护区、仁化丹霞山保护区、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各
补助50万元。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已建、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
自然环境状况,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类为珠江
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佛山、顺德市;二类
为东西两翼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茂名、湛江市;三类为
粤北等山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肇庆、云浮、惠州市。原则上,一
类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助350万元,省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助150
万元;二类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助390万元,省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
助190万元;三类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助400万元,省级自然保护
区每个补助200万元。同类地区内的各个自然保护区的补助数额,将根据保护
区本身的面积、功能及建设基础等情况作适当调整。作为“样板”建设的国家级
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适当增加资金。增加的资金,由省级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的自
然保护区建设资金中调剂。
  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每个补助30万元。
  2.市级资金和县级资金
  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由市、县根据省实际补助数额,按省、市、县
6∶1∶3的比例安排。
 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由市、县根据省的实际补助数额,按省、市、县3∶
2∶5的比例安排。
  (三)资金计划管理
  1.资金下达计划。由自然保护区省级各主管部门推荐本系统的建设项目,
省林业局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计划,经议案实施协调小组讨论,报省财政厅审核,
由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联合下达,抄送省府办公厅、省计委、国土资源厅、海洋
与渔业局、环保局。
  省级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时,应备齐下述资料: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可行性
报告,建设项目工程设计,资金安排计划,市、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书面意
见(含财政部门配套资金的年度预算计划)。
  省资金和市、县资金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市、县资金要确保与省资
金同步到位。2000年度的市、县资金通过追加预算进行安排。
  2.资金下拨期限。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在2-3年内完成拨款和建设
任务,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在1-2年内完成拨款和建设任务。
  3.资金管理。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政府都要加强检查监督和审计,
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依法建设和管理

  各级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
法规,根据我省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配套法规,加强对
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省人民特
别是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本议案的组织实施以省林业局为主,省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厅和
环保局等部门协助组织实施。成立议案实施协调小组,由省林业局任组长,省海
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厅、环保局任副组长,省财政厅、编办、计委等有关部门
为成员。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议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实施计划。
协调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
林业局,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应相对稳定,以确保协
调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领导,把自然
保护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其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要把建设好自然保
护区作为各级政府考评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要采取措
施,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
  (四)每年年终,由省林业局汇总向省政府汇报本年度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
的进展情况。省政府每年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竣工后由省政府统
一组织验收。


                          广东省林业局
                        二○○○年八月十日

附表一
新建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计划表
年度 国家级 省级 市县级 小计
2000 8 20 28
2001 1 5 20 26
2002 1 4 20 25
2003 1 4 10 15
2004 1 2 10 13
2005 1 2 5 8
2006 1 2 5 8
2007 1 2 3 6
合计 7 29 93 129

说明:新建自然保护区中,有6个是由已建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的。


附表二

自然保护区建设年度进度计划表
年度 国家级 省级 市县级 合计 2000 9 7 2 18 2001 1 1 5 7 2002   7 5 12 2003 1 7 5 13 2004 1 5 6 12 2005   7 6 13 2006   5 16 21 2007   9 18 27 2008   1 20 21 2009     37 37 合计 12 49 120 181
说明:1.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期为2—3年,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期为1—2年,表中所列均为第一年安排建设的自然保护区数量。
   2.深圳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分
   别由深圳市和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负责安排,表中未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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